大安法院简介
江姐故里、恐龙之乡——大安区,位于自贡市东北部,辖11镇1乡4街道(凤凰镇、和平镇、新民镇、团结镇、大山铺镇、三多寨镇、何市镇、新店镇、牛佛镇、庙坝镇、回龙镇、永嘉乡、大安街、龙井街、马冲口街、凉高山街),幅员面积398平方公里,总人口约44万,是自贡加快建设全国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的组成部分,是自贡加快建设西部内陆融入“一带一路”先行区的重要支撑,是自贡加快建设独具特色的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的核心板块。 大安区人民法院前身是1955年自贡市人民法院设立的大安区人民法庭,1963年成立大安区法院,1972年恢复建院,办公地址原在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分局,1975年迁大安区广华路140号。2003年迁大安区仁和立交桥对面(周家冲路228号)办公大楼办公。
大安区人民法院下设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督察室)、法警大队、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民事第一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民事第二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等10个内设机构,设马吃水法庭、大山铺法庭、牛佛法庭3个派出法庭。年均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6000余件,结案率97.86%以上。
全院共有干警72人,本科以上学历占干警总数94%以上,其中研究生2人,员额法官26人。
大安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建筑面积4100余平方米,共有4个审判法庭,4个调解室,配备有现代化的办公系统。一楼设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便捷、规范的一站式服务。
大安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成绩优异,为大安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站在新起点,当有新作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大安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在中共大安区委的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全力为市委“三个加快”“六大行动”和区委“两园两城两区”战略部署保驾护航,奋力开创法院各项工作新局面,为在内自同城化中推动开明开放幸福美丽欣欣向荣新大安建设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