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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表时间:2018-03-16作者: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在办理自贡市大安区和平乡人民政府申请执行自贡市晟景园林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需对自贡晟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生物资产(苗木、盆景等)及配套设施搬迁、移栽工程公开选定代履行人,欢迎有资格条件的公司前来报名。

一、工程概况与范围

代为履行工程内容为:将位于大安区和平乡茴新村2组、11组自贡晟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承租60亩土地上的苗木、盆景等生物资产及配套设施搬迁、移栽到大安区三多寨镇八甲村三组,并负责管护。(具体内容详见评估报告清单)。

三、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严格按照《大安区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移栽种植和管护,并负责“三包”,即:包移栽、包管护、包成活。移栽苗木、盆景管护期为18个月(从移栽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出现死亡苗木的按补植之日起计算)或经被执行人自贡市晟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签字确认;移栽苗木、盆景等成活率达100%,如出现移栽苗木死亡的,代为履行人需负责按死亡苗木同品种、同规格(米径)苗木进行补植。

四、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3月25日—2018年5月23日。其中:自贡东部新城学堂街用地红线范围内需搬迁树木资产需在2018年4月10日前搬迁完毕。

五、代为履行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六、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支付担保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代为履行人需自收到大安区人民法院确认代为履行的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向大安区人民法院以下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支付担保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标准为:代为履行工程评估价的5%,即10.17万元;民工工资支付担保金缴纳标准为:代为履行工程评估价的5%,即10.17万元;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标准为:代为履行工程评估价的5%,即10.17万元。

代为履行搬迁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或自贡市晟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签字确认后七日内大安区人民法院无息退还代为履行人履约保证金。

代为履行搬迁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未出现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并提供民工工资支付完毕的相关资料的,大安区人民法院无息退还代为履行人民工工资支付担保金。

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自贡大安支行;

户名: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账号:6232633100100557335。

七、代为履行费用(工程结算价)的确认:

自贡晟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树木资产搬迁工程评估价为203.488万元,工程结算价不得超过评估价。

代为履行搬迁工程结算价=评估报告中涉及的,且实际完成搬迁、移栽的树木资产的搬迁费用之和(按评估报告中评定的分树种、规格搬迁费用计算)。评估报告中有,而实际未实施搬迁、移栽的树木资产的搬迁费不计入工程结算。

实际完成搬迁、移栽树木资产情况,以代为履行人、自贡市晟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自贡市大安区和平乡人民政府三方现场签证认定的搬迁、移栽情况为准。

八、代为履行费(工程款)支付方式:

①预付款支付金额:承包方完善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后七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

②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每15天按照工程进度据实结算(按比例抵扣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相关部门专业人员验收合格后,按经审核确认的结算总价扣除5%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支付余款(未经验收合格和结算不予支付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金(结算总价的5%)在工程项目验收移交后植物维护期满后七日内由大安区人民法院无息退还。植物维护期内如代为履行人未按要求补植或补植规格达不到要求的,应按补植实际发生费用的2.5倍赔偿损失(在代履行工程款中扣减)。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资料

(一)报名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2018年3月16日~2018年3月19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在大安区和平乡人民政府二楼(东部新城和平乡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施工组织方案.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同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十、报名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报名者在现场领取《报名文件》,不接受邮寄报名。报名人报名后其报名资格不得转让。

十一、报名文件的递交

(一)截止时间:报名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19日17时00分,地点为大安区和平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不予受理。

如需现场实地踏勘的,可直接与自贡市大安区和平乡人民政府联系。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标公告在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网站 http://www.zgdafy.com/

十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符先生       

联系电话:13541666890。  


 2018年3月16日